KA电子行业百科详情

  • 当前位置:
  • 首页
  • 行业百科
  • 【集合】民法典施行后婚前个人财产变为婚后共有法律要点指南

【集合】民法典施行后婚前个人财产变为婚后共有法律要点指南

2024年06月25日 KA电子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个人财,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同财。也就是说,个人财,将永远是个人财。在离婚的时候,一方不得参与对另外一方个人财的分配。

  但是,通过对婚姻的法律风险管理,把本是属于对方的个人婚前财,变成夫妻双方的同财。变成夫妻同财之后,如果出现了离婚这样的事情,就可以把自己的一半拿走,获得一定的保障。

  另一方面,当个人财变成同财后,离婚意味着对方将分去他的一半财。所以,一个人越富,就越难以做出离婚的决定。在这个意义上,对婚姻进行法律风险管理,更有利于维护婚姻的稳定性。

  现在我们研究如何把对方的婚前财变成夫妻有或者另一方个人财。

  第一种财所有权的转移方法婚前赠与。

  赠与是一种无偿转移财的行为,赠与的法律后果是财所有权的转移,赠与完成后,不能把已经送出去的财再要回。

  爱情是什么?直教人生死相许。命都可以给对方,财又算什么。因此,在结婚之前,恋人之间总会有一些财相互赠与的行为。尤其是有钱人,赠与是他们表达爱的方式。在他们看,赠与的财价值越高,他们的爱也就越深。所以他们经常会送房送车,以博红颜一笑。

  而作为受赠人,要注意的问题是

  第一,赠与的西要到手才能够生效。所以,当你的有钱男友承诺送你某件西的时候,一定要盯着他兑现自己的承诺。没有到手的赠与是在天上飘。

  第二,如果赠与你的西是房屋等财,那么请记住,交给你钥匙没有任何意义,真正有意义的是把房屋权登记在你的名下。没有权登记做保障的赠与,只不过是一个美丽的诺言,随时可以反悔和收回。

  第三,区分恋人之间的赠与与彩礼返还。所谓彩礼,是基于当地的风俗惯,为了最终缔结婚姻关系,不得已而为给付的财,即必须给付彩礼才能缔结婚姻。

  彩礼的三个条件基础是当地风俗惯,目的是缔结婚姻,结果是被动给付。

  彩礼的法律后果如果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或者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未同生活,随后离婚的,可以请求返还彩礼。

  因此我们在接受赠与的时候,要和彩礼划分界限

  区别1彩礼是根据风俗惯,而财赠与则是男方对女方的感情表达。

  区别2彩礼是女方向男方索要,而赠与则是男方主动送给女方,甚至是求着对方收下。

  区别3彩礼的目的是结婚,而赠与与结婚无关,纯粹是爱情的表达。

  ▌二转移财所有权方式二夫妻财约定

  根据民法典规定,夫妻可以通过财约定的方式,约定婚前个人财为夫妻同财。

  夫妻财约定与赠与的区别

  赠与以交付办理过户为生效要件,动交付之后,不动过户以后才发生财所有权转移到效果,在交付办理过户之前对方随时可以反悔;而财约定直接生财所有权转移的效果,不以办理房屋过户财交付为条件。当事人可依据夫妻财约定主张所有权。

  前提双方具有婚姻关系。财约定可以在婚前,也可以在婚后;但在婚前约定的话,双方的约定到结婚的时候才能生效;如果约定之后双方后没有结婚,则约定不生法律效力。

  在形式上,夫妻财约定是协议合同的方式;在法律后果上,可以直接起到财所有权转移的后果。

  为了白纸黑字的证明,约定应采用书面方式。

  约定内容一般是从婚前的个人财向同财进行转化。

  示例本人位于上海市××路××号301室的房屋一套,在婚后由我和妻子×××同所有;或者,我和××的所有婚前财,在结婚之后都属于双方同所有。

  如果当事人的目的是婚前个人财从一方转移到另一方,那么有两种处理方式

  第一种处理方式按照赠与处理,动要交付,不动要办理登记过户,实现所有权的转移;

  第二种方式是两次约定的方式第一次约定,婚前个人财从一方转移为夫妻同财;第二次约定,从夫妻同财转移为另一方的个人财。

  夫妻财约定的注意事项

  1所附条件合法。

  约定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根据民法典规定,约定可以附条件。但同时法律规定,约定所附条件一定要合法。如条件违法,则约定无效。

  例如有这样的约定甲方男保证不和乙方女离婚。如果甲方提出和乙方离婚,则把所有财都给乙方,甲方净身出户。

  对此法认为夫妻财约定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但是,这种约定不得设置违法的前提条件。按照民法通则的相关规定,附条件的民事行为,如果所附条件是违背法律规定的,则该民事行为无效。本案双方在约定财归属时以提出离婚为前提,这一条件违背了我婚姻法关于婚姻自由的基本原则,婚姻双方依法均有权提出离婚请求,任何一方均不能通过对财进行不合理约定限制另一方提出离婚请求。对此,法判决夫妻的这种财约定无效。民法典之前的判决内容摘录

  2区分法律与道德。

  一对夫妻在刚结婚时签订了一份忠诚协议若一方在婚期内由于道德品质上的问题,出现背叛另一方不道德的行为婚外情,作为一方对另一方支付违约金3万元。

  法认为,双方签订的忠诚协议属一种道德协议,不具有法律效力,遂驳回了要求赔偿违约金的诉讼请求。

  法官认为,如果赋予夫妻之间的道德协议具备了法律效力,容易造成的一个后果就是鼓励婚姻当事人在结婚前都缔结这样一个协议,以拴住对方,这样势必会增加婚姻的成本,另一方面也会使婚姻变成类似商人买卖的讨价还价,双方的感情通过金钱衡量,这也是法律不想看到的结果。

  律师提醒关于不动约定有的问题,目前最高在相关的解答认为未办理房地登记之前,一方可以行使撤销权。

  ▌三转移财所有权方式三消灭对方的个人财

  判断婚前财还是婚后财,一般通过两个时间点判断一个是结婚登记的时间,一个是财取得的时间。在结婚登记之前取得的财,一般是婚前个人财;在结婚登记之后取得的财,一般是婚后夫妻同财,除非对方有充分的证据证明,该婚后财的取得完全系个人财转化而。例如对方在银行存款100万元,对方有充分的证据证明,该存款100万元系出卖自己的婚前房屋所得,则法官可以认定该存款系个人财;相反,如果不能充分举证银行存款的源系出卖个人财所得,则认定为夫妻双方的同财。

  因此,消灭对方个人财最好的方式是把对方的婚前个人财卖掉,然后购买其他财。

  把对方的财卖掉后,个人财变成货币,从法律上说,这时候的货币仍然是对方的个人财。但这时候,对方多了一个举证责任,对方必须举证证明该货币系出卖个人财所得,如果证明不了,那么就是夫妻同财。

  卖房子的钱会有两个流向

  第一个流向消费。

  钱花完了,个人财从此消灭;

  第二个流向购买其他资。因为这时候新财取得的时间是在婚后,所以新财的所有权存在三种可能

  1对方有充分证据证明,新购买资全部系个人财购买则所有权仍然是对方个人财;

  2对方没有充分证据证明,新购买资全部系个人财购买则所有权是夫妻同财;

  3新购买资系双方合资购买合资部分可能是另一方的个人财,也可能是夫妻同财,而数额不限,即使一方出资100万元,对另一方只出资1块钱,也算是同购买。对同购买的财,双方可以约定财份额,但如果没有约定的话,则视为同有,将分割的时候每人一半。

  在对方财很多的情况下,我们选择什么样的顺序消灭对方的财呢?我们再看法律的另外一个规定

  个人财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收益,如果是基于原个人财的自然增值,则增值部分仍然为个人所有;如果增值是基于夫妻同经营行为所生,则为同所有。

  1当事人以个人财投资于公司或企业,若基于该投资所享有的收益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则对该公司或企业生经营生的利润分配部分如股权分红等,应为夫妻双方同所有;

  2当事人将属于个人所有的房屋出租,如果由夫妻双方同进行经营管理,则租金认定为同所有。但若房屋所有人有证据证明事实上房屋出租的经营管理仅由一方进行,则婚姻存续期间的租金收益应归房所有人个人所有;

  3当事人以个人财购买了房股票债券基金黄金或古董等财,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生的增值或者孳息,仍应依原物所有权归属为个人所有。

  因此,首先要消灭的财是股票债券基金黄金或古董等财,然后是房。

  同时,这个规定给我们的另一个启示是不要做家庭主妇,要做贤内助,帮助对方管理财。对一些一时消灭不了的财,例如房,如果夫妻双方同管理的话,那么生的房租则由夫妻双方同所有。

  ▌四所有权转移方式四充分利用夫妻家事处理权,巩固自己的婚后财

  我们先看法律规定夫或妻对夫妻同所有的财,有等的处理权利。

  最高法司法解释

  1夫或妻在处理夫妻同财上的权利是等的。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处理夫妻同财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决定。

  2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同财做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他人有理由相信其为夫妻双方同意思表示的,另一方不得以不同意或不知道为由对抗善意第三人。

  启示

  取得家庭财控制权,包括自己的财,对方的财,夫妻同财;

  便于有优势地位的一方擅自处分夫妻同财,而另一方可能浑然不知。等另一方知晓时,往往为时晚矣,想追回这些财并非易事,最后只能追认妥协了事。

  在履行家庭责任,尽量优先以对方名下的财履行家庭义,而把自己的财留着。自己的还是自己的,但对方的财已经不是他的了。

  用家庭财投资自己给自己购买专属用品,例如衣服,皮包,个人学用品;参加教育培训,投资自己的能力。

  ▌五所有权转移方式五追回你的家

  这种情况往往是自己无法取得家庭财控制权,相反,家庭财控制权由对方掌握。家庭的收入与支出由对方一手掌控。

  在法律上,婚后夫妻任何一方的收入属于夫妻同所有,但对取得收入根本不知情,更谈不上有证据;财支出也是一无所知,对方用赚的钱买田置地,自己被蒙在鼓里。

  一全职太太状告丈夫长期在外包二奶,诉求分割丈夫高达5000万元的财,其包括丈夫在多家公司的股份。而丈夫称年做生意亏损,如今债台高筑,根本没有5000万元的财。

  由于这个全职太太没有参与公司经营,根本没办法了解丈夫所控制财的实际情况,甚至二奶购买的房子是不是丈夫出资,她也找不到证据。最终法只能就确认的几套房进行分割,然而这些房仅值几十万元。

  准备离婚的男人一般会卖掉财或者将其改换一种方式保存。这样,在表面上夫妻在离婚时已经没有什么财可供分割。

  为了预防万一,妻子必须学会关心家庭的财收入与支出,将文件备份,关心丈夫的公司和银行账户。必要时向私人侦探求助,查清自己家庭资的情况。

  我们现在介绍一些常用的弄清家底的方法。

  1查找隐匿的房

  实践,有些人背着配偶,在本市或外地又另购有房,但对购房情况有意隐瞒或事后矢口否认,给主张权利的一方造成了障碍。如果一点都不知道对方购房情况,可以从资金流向上找。

  1搜集线索

  注意查找一方的票证或存款往记录,看有没有一段时间的大额支付,以及向房公司汇款的记录等。

  留心对方账户支出,对方的某个账户每月有固定数额的资金支出,就有可能是缴纳房屋的贷款或水电物业管理费。

  2查询

  房属于房屋管理部门登记,现在一般提供两种查询方式,即按照房屋具体的房间号查询或者权证号查询;司法部门可以凭当事人身份证号查询。

  2查找隐匿的银行存款

  一般而言,夫妻在时生活时,应注意收集对方取款的凭条,注意掌握对方储蓄的信息,特别对于开户银行以及资金账号。

  3查找隐匿的股市资

  如果知道对方在哪一个证券所开户,可以委托律师申请法调查令,或直接申请法到证券公司调查,找印有股票交易的资金对账单,或直接去开户银行打印股票交易的对账单。

  如果不知道对方在哪一个证券公司开户,也没关系,只要知道对方的身份证号,就足够了,只是稍麻烦一些。知道对方的身份证号后,向法申请调查令,或申请直接去证券上海结算公司或证券深圳结算公司调查对方的股票交易明细。通过这两个公司,可以查到对方所有的股票交易纪录,但是如果想查到对方的资金账户情况,还需要在这两个公司查出对方的开户证券公司,再次向法申请调查令或申请法直接去具体开户的证券公司调查资金对账单。最后,将对方账户内的股票市值及资金账户余额查清。

  4查找所投资公司财

  1公司企业股名册在工商登记处可以查询;

  2委托律师查找企业财报告资审计报告;

  3关注款项去向,注意银行记录财账册。

  综上,具体更详细的解决方案,可私信咨询余律师,我们定当给您满意的答复。

上一篇:【影响】襄阳市博物馆青铜器修复技术报告 下一篇:【思考】缘分天注定,这8种人结合注定不会幸福